‧回首頁‧聯絡我們‧網站地圖‧英 / 繁
保护令的有效期限? 暂时保护令:
从核发时起生效,於法院审理终结核发通常保护令或驳回申请时失其效力,失效前法院得依当事人或被害人之申请或依职权撤销或变更。
通常保护令:
自核发起一年内有效,失效前当事人及被害人得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,延长时间为一年以下并以一次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