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張家樂╱南投縣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 2014 / 4 / 21
某男子二年前開始,每月花錢買東西送人,二年花了數百萬;妻以醫師診斷先生得了「妄想症」, 為免他再亂買東西送人,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獲准。
日後男子遇有借貸、投資等重大財產管理,都要由輔助人協助,換句話說,沒有妻子同意,無法再任意支配大筆支出。
男子三年前開始愛買東西,二年前到處購買名牌包、寶石、茶葉、大量LED燈等, 送給鄰居、清潔隊員,甚至連送報生都曾收過他的禮物。
男子是公司小主管,錢不夠用就刷卡,刷爆了,除向銀行辦信用貸款,妻則經常向人打躬作揖賠不是。
去年底,男子開始出現嚴重的被害妄想,懷疑有人偷他東西、妻子外遇或有人入侵住家, 妻子怕家裡的錢很快就會被他花光,才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