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Wnews–社會中心/新北報導 - 2014 / 9 / 15 * 發佈
一女子發現,男友在網路聊天室,和女網友搞曖昧,事後她找了對方的男友談判,不料對方卻提議「那我們也上床去」,女方接受邀約,2人便到旅館發生關係。
事後該名女子後悔,對該名男子提告性侵,但徵信社法院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該名女子發現男友在網路聊天室,和一名女網友互傳了「寶貝,愛你喔」、「好想你」等訊息,2人還相約碰面。
女子事後將女網友的連絡電話抄下來,並傳訊息給對方。
不料這則訊息女網友沒看到,反而是對方的男友先發現,於是女子便約對方男友到一處超商談判。徵信社小四服務
女網友的男友竟提議「我們也出軌」,女子起先拒絕,男子不耐煩準備離開時,女子拉住他的手,改稱同意邀約,並到旅館發生性關係,要男子答應「要打電話嚇嚇我男友,讓他離開你女友」。
事後該女子的男友,果真接到對方的恐嚇來電,他感覺有異,詢問之下才得知女友和對方談判,並相信女友的說法「我被男子威脅提告,為阻止他才答應上床,遭到性侵」,並陪同報警提告。
檢方開庭後,女子堅稱是擔心男友被告才會和對方上床,但男子稱說的確一開始有提到要告女子男友,談判到最後「是她拉住我的手,答應上床,我們才去旅館」。
檢方調閱徵信社監視器畫面,女子主動拉男方手,離開時也神情自若,因此認定男子未性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