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09-09
在精品專櫃擔任櫃姐的未婚媽媽,獨自育養小孩,與男友交往感情穩定,男友也對櫃姐的小孩疼愛有加,直到櫃姐在夜店喝醉,男友去接回家途中,櫃姐的手機卻不停狂響,男友接起後,竟發現櫃姐與一名男子的曖昧簡訊,氣的男友找男子理論,櫃姐眼見東窗事發,竟到警局報案,謊稱遭到男友性侵並強拍裸照。但檢方在調查期間卻發現,兩人為情侶關係,男友也否認自己有性侵行為,及陳述女友偷吃的經過,故檢方對男友不予起訴,並對櫃姐以誣告罪判刑,在民事男友也要求女友賠償撫慰金。
在此案例中因為兩人屬於情侶關係,而非夫妻關係,故無法提出通姦告訴,但是沒想到做賊的竟然還喊抓賊,對男友提出告訴,行為相當令人不恥,其實在發現有部分偷吃情況時,就算不是夫妻婚姻關係,一樣是可以委託徵信社調查對方是否有偷情實證,並可以依此作為談判分手的條件,徵信社甚至可為受害人做到報復行動、協商感情談判,讓您的立場不吃虧,但是也要又優良的徵信社才能做到,優良徵信社推薦給您,台北徵信中心推薦給您,台北徵信中心擁有豐富的蒐證經驗,可以為您做到您想做的,無論是通姦蒐證、協尋人址,甚至是感情協商、分手談判,台北徵信中心都可以讓委託者不委屈,成功申訴心中所苦,就算不是具有法律立案的婚姻關係,也能為您討回感情的公道,成功執行感情協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