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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人在刑法中视为触犯妨害婚姻及家庭罪?
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在刑法中视为触犯妨害婚姻及家庭罪:
重婚者或同时与二人以上结婚者。而与其结婚的对象亦视为同罪﹝第237条﹞。
以诈术缔结无效或得撤销之婚姻,且经判决为无效或被撤销之婚姻﹝第238条﹞此项为告诉乃论罪。
与配偶以外之人有性行为者。其对象亦同﹝第239条﹞此项为告诉乃论罪。
诱使有配偶之人或未满二十岁之人脱离家庭或其他有监督权之人者﹝第240至241条﹞诱拐有配偶者为告诉乃论罪。
收受、藏匿被诱人或使之隐避者﹝第243条﹞。